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,权威,专业,及时,全面,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! 来源:北京证监局 关于对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、张庆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〔2022〕67号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、张庆文: 经查,你公司2022年1月6日发布的《关于部分债务获得豁免的公告》中关于“钟绪强不附带任何条件豁免邦讯技术的相关责任”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、不完整。后续未及时公告与钟绪强的争议,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三条等规定。 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庆文(同时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)未按照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,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 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五十二条的规定,我局现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。你们应严格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,充分吸取教训,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。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,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2年4月8日???? |